各年级:
根据西华师范大学奖助学金评审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5年秋季学期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
评审工作请参照《西华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修订)》 (西华师大校〔2025〕12 号)文件执行(可在研究生系统中的奖学金申请板块查阅)。
二、资格认定
(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1.无固定工资收入(资格认定请参照附件1)。
2.档案按要求调入学校(9月30日之前调入研究生工作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奖助学金参评资格或暂停对其奖助: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级校规受到处理者。
2.有学术不端和材料加分弄虚作假等行为者。
3.档案未按要求调入学校者。
4.未按学校规定足额缴纳学杂费者(已足额办理生源地贷款手续者除外)。特别提醒:缴纳学杂费后,缴费信息须1-2天后才能在研究生系统更新,请同学们务必提前完成缴费,以便按时在系统进行奖助学金申请。
5.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除外)。
6.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三、时间安排
(一)助学金
评审工作线上(研究生系统)、线下同步进行,采用学生自愿申请(线上操作流程参考附件2)、学院初评(线上操作流程见附件3)、学校审定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1)9.29 学院发布评审工作通知。
(2)9.30―10.7 学生完成线上申请
(3)10.8 学院评审
(二)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
(1)9.29 学院发布评审工作通知
(2)9.29―10.4 学院核算各项加分
(3)10.5—10.7 本人签字核分
(4)10.8―10.9 学院评审小组开会评审,国家奖学金答辩。
(5)10.10-10.15 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需同时公布候补人选。无异议后学院在10月16日完成线上审批,学生须在此时间前完成线上申请,如未申请,将视为自愿放弃。
(6)10.16 公示无异议者报送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研究生工作部。在此时间节点前完成线上学生申请和学院审批。
对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结果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具实名向所在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工作小组须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答复仍存异议,可在学院答复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复议,领导小组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四、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名额按各学院研究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详见附表)。国家助学金、博士学校助学金名额按具有相应奖助资格的研究生实际人数执行。
五、材料报送
1.《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由研究生系统导出的纸质版),须严格按照国奖审批表填写说明填写(附件6),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2.《xx学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情况汇总表》,电子版,附件7,表中提到的成果须是被学院认可计算加分,并与审批表中提到的成果一致。并附导师签字、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论文须有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页)。期刊查询及外文核心期刊检索认定方法(附件12),科研成果认定以《西华师范大学科研业绩考评办法》为准。
3.国家奖学金拟获得者个人事迹,电子版,包括个人简介、个人照片、毕业去向、获奖情况、科研成果、主要事迹等,要求详见附件9。
4.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的申请者须签定科研诚信和成果贡献承诺书(附件11)
5.《西华师范大学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承诺书》纸质版填写审核后提交研究生系统备案,原件由学院留存。
六、在评审工作中有任何疑问,请同学们第一时间与学院评审小组取得联系(18224793906、19508333964)。
生命科学学院
2025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