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大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力度,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发挥特长和突出能力的发展空间,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西华师范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西华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结合生命科学学院的专业特点及培养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组织机构
组 长:杨军 廖文波
组 员:范曾丽、谢刚、黄燕、邹建、洪明生、彭超、廖雪兰、陈兰英、邓薪岐、2024级各班班主任
三、专业调整原则及要求
1.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本校符合转入要求的在籍全日制本科2024级学生。
2.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和学校相关规定,艺体类学生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普通类学生不得转入艺体类专业;公费师范生和优师专项不能转专业;以特殊需求预科招录的学生不能转专业;本科二批次招生的学生不得转入本科一批次招生的专业(以生源所在地录取批次为准);通过专升本进入我校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不能转专业。
3. 我院拟接收专业可接收转入学生的计划数根据目前所在专业在读学生人数以及专任教师数、生师比、实验实训条件等确定,生师比过高的专业原则上严格控制学生的转入。其中生物科学专业拟接受转入学生30名。
4. 受过处分的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
5. 申请转专业学生需认真完成本学期期末考试,课程成绩将纳入该生的成绩管理体系。
6. 凡经审批同意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执行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未修课程必须进行补修;凡需要补修的课程,按照补修的要求办理。
7. 2023级学生可申请降级转专业,相关要求由转入专业所在学院规定。
8. 根据《西华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意见》(西华师大校〔2024〕78号)相关规定,自2024级开始,学生申请降级转专业时间安排在第二学期后三周。
9. 学生在读期间,转专业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一次,且修业年限不得超过《西华师范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的最长期限。
10.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转专业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学生收取相关费用等违规行为。
11. 我院接收转入学生的专业有:
本科第一批次: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
本科第二批次专业:园林、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
12. 我院所有专业只接受理科学生。
13. 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要有较好的高中生物知识基础(理科生生物高考成绩不低于75分,高考总成绩特别优秀或有其他特长者可适当放宽条件,由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面试决定);对生物科学有浓厚的兴趣,身体条件必须符合转入各专业要求。
14. 申请转出我院的学生,在充分征求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向学院提交转出申请,学院原则上同意转出。
四、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 发布转专业实施方案
2024年12月26日,生命科学学院网站发布转专业实施方案,并在教务系统中填报转入专业的相关计划。
2. 我院拟转专业学生申请
(1)2024年12月30日08:00—2025年1月6日12:00,生命科学学院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教务系统中提交转专业申请(具体操作手册见教务处“关于做好2024级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附件2)。
(2)2025年1月6日17:00—2025年1月10日17:00,生命科学学院审核转出专业学生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审核不通过的学生均视为不能转专业。
3. 申请转入我院学生的审核、考核及公示
(1)2025年1月11日—2025年1月12日,我院接受拟转入学生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同学可以参加考核。
(2)2025年1月13日下午3点,我院对通过审核的学生进行集中考核,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对学生的生物学知识结构、兴趣、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择优选拔,确定转入人选。面试地点和方式待定。
(3)2025年1月14日-2025年1月16日12:00前,对通过考核的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4)2025年1月16日17:00前,将公示无异议的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由教务系统中导出,签字盖章后交教务科。
4. 学校审核
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对我院提交的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审核,正式下发转专业学生名单到我院。
五、学籍与成绩管理
1. 转专业学生必须参加原专业的期末考试,若出现考试作弊、旷考等情况,或者期末考试挂科超过1门(含),将取消其转入我院的资格。
2. 转入我院的学生,第一学期奖学金评定和综合测评仍在原学院进行。
3. 下学期开学时,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先回到原学院报到,并持原学院开具的转专业证明到我院注册。
4. 转入我院的学生,按照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学习。转入我院前已修读的学分,凡符合我院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及学分,经我院确认后并报教务处予以承认;不符合我院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及学分,可作为公共选修课记录;凡需要补修的课程,按照学校重修的要求办理。
5. 学生转入我院后,按照我院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费。
六、其他事宜
本实施方案未涉及的其他事宜将参照《西华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转专业工作实施意见》(西华师大校[2024]78号)执行。
本方案由生命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生命科学学院
2024年12月23日